■以後旅游者乘坐珠江游覽船,可能要按照規定穿著救生衣乘船。新快報記者陳昆澎湖民宿侖/攝(資料圖)
  ■新快報記者占文平通usb訊員陳桃源
  廣州市出台珠江西服游相關管理辦法,昨起征求意見
  珠江游乘客禁止攜帶寵物;經營者想漲價須提前半年向社會公佈,虛假宣傳攬花店客或強行拉客最高罰款3萬元……昨日起,《廣州市珠江游經營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在廣州市法制辦官網上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船票漲價商務中心應提前6個月公佈
  意見稿最大變化是提出“珠江游經營權調控機制”。意見稿規定,港務部門根據珠江游專項規劃、市場供求情況擬定珠江游經營權投放方案,通過招標方式定期合理投放珠江游經營權。擬定珠江游經營權投放方案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舉行聽證,聽取公眾意見。
  意見稿還規定,珠江游船票價格由經營者自主確定和調整,只是要求在30日內報港務和物價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提高票價應當提前6個月公佈。珠江游實行招標後,票價又完全放開,會否導致票價上漲,珠江游淪為貴價游?
  市法制辦相關人士解釋,珠江游不屬於《價格法》中規定的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適用範疇。實施招標後,每個公司肯定定價都不一樣,他們間也存在競爭,“如果真的整個行業都定價很高,大家可能就都不去坐了,要相信經營者都是理性的。”而且,要求價格方案向主管部門備案,也是種約束手段,避免隨意定價。
  至於要求漲價前提前半年向社會公告,該人士解釋稱,此舉主要是防止臨近旅游旺季突擊提價行為,畢竟這種短視行為不利於市場良性發展。
  虛假宣傳攬客最高罰3萬
  今年初的市兩會上,民進廣州市委曾提交《關於提升廣州珠江游品牌的建議》,反映珠江游存在“產品定價和服務標準不統一讓游客無所適從”、“部分碼頭拉客現象嚴重”、“游船票代售點不規範,游船票價優惠幅度隨意”等問題。
  對此,意見稿規定,以虛假宣傳等方式誤導、欺詐旅游者,強行拉客、強買強賣,由港務部門責令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未在經營場所公佈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對票價內已包含的服務項目另行收費或者向旅游者強制提供收費服務的,由物價部門按照價格法處罰。
  意見稿還規定,港務部門應當設立並公佈投訴電話和電子郵箱,接受旅游者的投訴。收到涉及珠江游的投訴後,應當在45日內將處理結果答覆投訴者。市法制辦相關人士解釋,45天工作時限是參照《廣州市旅游條例》而設立的。目前意見稿正在征求意見,若有必要也將考慮將時限壓縮。
  珠江游乘客禁止攜帶寵物
  意見稿規定,經營者在線路開航前應提前15日向社會公佈游覽船名稱、航線、班次、航經景點、航行時間、票價以及售票點等服務信息。上述信息發生變更也須提前15天向社會公告。珠江游覽船應當按照公佈的航線、時間、班次航行,不得縮短航線、航行時間或者減少景點,否則將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若因氣候、交通管制等原因需臨時取消航班的,應報港務部門並向社會公告,並全額退票或換票。否則由港務部門責令整改,並可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而在乘客行為規範方面,意見稿規定,旅游者乘坐珠江游覽船,應當按照規定穿著救生衣乘船,不得攜帶貓、狗等動物,不得吸煙、隨地吐痰或者亂扔果皮、紙屑等。不過並未明確違反規定時的處罰措施。
  ■反饋渠道
  截止時間:12月13日1.在新浪微博“廣州政府法制”提交;
  2.登錄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過網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見”欄目提交;
  3.郵寄至市法制辦法規處(廣州市府前路1號4號樓,郵政編碼510032);
  4.傳真:83125287;5.電子郵箱:gzlfgc@126.com。  (原標題:珠江游經營權實行招標 游船票價由經營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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